山东乐享财税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代理记账许可证:DLJZ37011220180010
企业名称:山东乐享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专线:400-6979-788
手机:15069135988
邮箱:3522731887@qq.com
网址:www.sdlexiang.com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101号海蔚大厦1902室
一、对企业复工保障措施的正确处理
主要涉及购买口罩、酒精及消毒液等防护用品支出的处理。
1.增值税能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疫情防控期间,上述支出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支出,应属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支出。在取得合法抵扣凭证的前提下,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2.发放给员工的口罩应否代扣代缴个税问题。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0年第10号公告(以下简称10号公告)规定,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发放现金,则应代扣代缴个税,并且也应作为社保费的缴费基数。
3.所得税前扣除。疫情防控期间,上述支出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支出,允许据实所得税前扣除。会计处理上,应将支出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二、对捐赠支出及时处理
1.企业捐赠现金的处理。只涉及依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公告(以下简称9号公告),凭有效票据全额税前扣除问题。
2.企业捐赠货物的处理。既涉及会计处理,又涉及增值税、消费税及企业所得税等涉税处理。
进行会计处理必须先解决增值税及消费税问题。这里我们举例说明,假定某汽车生产企业2020年1月份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10辆小汽车(成本100万元,不含税售价120万元)。
依9号公告免征增值税及消费税。但特别提醒企业注意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涉及两个处理:一是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二是进项税额转出。对于抗击疫情的捐赠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对企业没有影响,但进项税额转出,意味企业因少抵扣进项税额,而多缴增值税。企业应算清楚放弃免税待遇,按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计算当期应纳税额与享受免税但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哪种情况下,企业现金净流出最小,才是最划算的处理。假定上述业务,企业选择享受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并计算出当期应做进项税额转出5万元,则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105
贷: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
因为免征增值税、消费税,所以不涉及确认销项税额及计提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三、正确预扣预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疫情防控期间,发放工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企业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发放与防疫工作相关人员的补助费是否免税问题。如企业捐赠医疗设备用于疫情防控,涉及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因此企业支付技术人员补助费,那么补助费能否享受10号公告的免税政策?
10号公告规定: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支付的补助费资金来源必须为财政资金?对此问题,我们可以参照总局2月14日在线访谈中,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罗天舒司长的解读:
财税2020年第10号公告没有规定资金来源必须是财政性资金,只要是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都可以适用。其中: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各级政府规定标准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人员取得的省级及省级以上政府规定标准的临时性工作补贴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企业支付相关技术人员的补助费没有超过省级及省级以上政府规定标准部分的补助免税。
2.向员工宣讲公益性捐赠个税扣除问题。不仅涉及9号公告全额扣除的规定,而且要向员工讲清楚,员工公益性捐赠支出不仅可以在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中扣除,还可以在租金所得、财产转让等分类所得中扣除以及在经营所得中扣除,员工应按照“最有利于节税”的原则选择在不同的所得中扣除。公益性捐赠如何扣除的文件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2019年第99号公告,如何您想详细了解,请关注我们公众号往期内容。如果员工选择在工资薪金预扣预缴税款时扣除,一定要记得要员工提供捐赠票据。
关于个人捐赠扣除,这里特别提醒您9号公告其中一项规定为:
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如果直接捐赠现金不得享受9号公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