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乐享财税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代理记账许可证:DLJZ37011220180010
企业名称:山东乐享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专线:400-6979-788
手机:15069135988
邮箱:3522731887@qq.com
网址:www.sdlexiang.com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101号海蔚大厦1902室
根据新个税法的精神,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转让所得四项收入并入综合所得,个人应就每一年收入进行汇算清缴。这项政策的精髓如何理解?接下来就为大家总结梳理一下。
1、综合所得才需要汇算清缴,其他收入基本上不需要汇算清缴,也并不和综合所得四项合并在一起计算个税,而是单独计算,单独交纳。除了综合所得,其他收入包括经营所得、投资分红、借款利息、财产转让收入和财产租赁收入,最后还有偶然所得,这些并不纳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范围。
2、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因为前面在支付或发放的时候已经做了个税预扣,工资薪金每月预扣个税,单位已经替个人做了申报,劳务报酬等三项如果有,在实际支付时也应当做了预扣和申报。预扣结果同最终全年统一计算结果不一定一致,这就是汇算清缴的意义所在。
3、综合所得的计算逻辑是四项应税收入减去扣除项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依据对应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实务中,并不是所有人都需要做汇算清缴,比如说如果预交结果同汇算结果一致,就没有必要再做一次汇算清缴。那么哪些人可以不做个税汇算清缴呢?税法规定了四类人群可以不做:
第一类,纳税人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虽然需要补税,但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不用汇算清缴,当然补税也就一笔勾销,这实质上是一个重要的豁免条款,请大家记住12万元,这是一个个税重要的分水岭,今后可以基本上认为,只有年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才可能缴纳个税了。
第二类,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即使年收入超过12万元,只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也就意味着预交和最终汇缴之间计算结果差异很小,也被豁免交税,自然不用参加汇算清缴。
第三类,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
这个本来就是题中之意,完全一致没必要浪费资源。
第四类,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这个很有趣,如果退税,当然应当汇算清缴,但是纳税人自己放弃退税也可以不用参加汇算清缴。
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当然就应当参加个税汇算清缴,税法中也做了明确:
第一种情况,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包括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及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
第二种情况,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
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款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
原文链接:https://www.jiaodiantax.com/index.php/Pc/Article/article_details.html?id=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