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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问答(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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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问答(2019年10月)

发布日期:2019-10-16 作者:山东乐享财税 点击:

1、纳税信用为M级的新办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留抵退税吗?

  答:退税要求的条件之一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的纳税人不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的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条件。

  2、符合免税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是代开普票时不征税,还是先征后退?

  答:符合免税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征收增值税。

  3、滴滴等平台的开具的旅客运输普通电子发票是否可以抵扣?企业使用网约车软件取得的普通电子发票是否可以进行抵扣?

  答:现行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暂允许按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因此,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注明旅客身份信息,而是按现行发票开具相关规定执行。

  4、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

  “十二、关于餐饮服务税目适用

  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5、转登记前已报税未开票业务并发生退货行为的,转登记后如何开票?

  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已申报纳税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在转登记以后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需要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当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开具。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6、2019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数据为什么结转不过来?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所得额。因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应为确定金额。企业在进行第一季度预缴申报时,若尚未完成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则无法确定。企业如希望在第一季度预缴申报时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在预缴申报前完成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

原文链接:http://www.shui5.cn/article/b3/129168.html


本文网址:http://www.sdlexiang.com/news/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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