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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出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出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施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税收筹划该怎么做?
1、无差异临界点增值税率测算法?
一般说来,对于增值率高的企业,适于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反之,则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会较轻。在增值率达到某一数值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等。这一数值被称之为无差异临界点增值率。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当两者的税负相等时,故有:增值率=征收率/增值税率
无差异临界点增值率:
一般人 小规模 增值率
17% 3% 17.65%
13% 3% 23.08%
这说明,当增值率为17.65%或23.08%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相同;当增值率低于17.65%或23.08%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适合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当增值率高于17.65%或23.08%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高于小规模纳税人,适宜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2、销售价格的税法领悟与税收筹划
产品销售价格对企业至关重要。纳税人可以利用定价的自由权,制定“合理”的价格,从而获得更多的收益。与税收筹划有关的定价策略有两中表现形式:一种是与关联企业间合作定价,目的是减轻企业间的整体税负;另一种是主动制定一个稍低一点的价格,以获得更大的销量,从而获得更多的收益
3、代销与委托代销的税法透视与税收筹划
代销行为是视同销售行为中比较典型的特殊销售行为。代销通常有两种方式:收取手续费方式和视同买断方式。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是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这对受托方来说是一种劳务收入,税法规定针对这种劳务收入只征营业税不征增值税,货物仍按增值税要求缴纳;视同买断方式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双方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也可以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这种销售也是代销。税法规定针对手续费和差价要征收营业税,针对货物要征收增值税,因此,明确了企业的代销方式,有助于合理选择对企业有利的代销方式,达到税务筹划的目的
4、组织运输劳务的税收政策领悟及税收筹划
在一般纳税人自营车辆进行运输时,运输工具耗用的油料、配件及正常修理费支出等项目,如果索取了专用发票则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税;若企业不用自营车辆运输,而是外购运输劳务,依据税法规定只能按运输专业发票票额中的运费(不含装卸费、保险费等)计算抵扣7%的增值税。因此,当运费中所含物耗支出费用较大时,采取自营方式运输,按17%的税率计算抵扣增值税税负较轻;当运费中所含的物耗支出费用较低时或不能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采取外购运输,按7%的税率计算抵扣增值税,税负较轻。到底是选择外购运输还是自营运输,可以通过测算两种方式的增值税税负平衡点进行选择。
假定自营运输中物耗费用占运费的比重为r,运费总额为M,则:
外购运输方式的抵扣税额= M×7%
自营运输方式的抵扣税额=M×r×17%
当两种运输方式的抵扣税额相等时,则:
M×7%=M×r×17%,故r=41.18%
假定自营运输中的物耗费用占运费的比重为r,运费为M,外购对象为本企业将运输部门独立出去所设置的运输公司,作为本企业独立的运输公司,应当按3%的税率计征营业税,企业实际的增值抵扣率为4%(7%-3%)。则当两种方式的抵扣额相等时,
M×4%=M×r×17%,故 r=23.53%
由此可见,当运输结构中可抵扣增值税的物耗比率r=41.18%(23.53%)时,自营与外购方式的税负是相同的;当r>41.18%(23.53%)时,自营方式可抵扣的税额较大,税负较轻;当r<1.18%(23.53%)时,自营方式可抵扣的税额较小,税负较重。